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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应用写作》2006年第6期) 批复是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一种批答式公文。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一种下行文。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。如例文: ×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批转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××县地方税务局征管科: 经市局研究决定,对你局报来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重新进行了修改、补充。现予批转(修改后的实施方案附后)。 请按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积极投入运行,运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向市局反馈。 附件《××县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》 2006年2月5日 总的看,此批复存在以下问题: 1、使用文种不对。标题不该用“通知”,而应使用“批复”。因为批转下级税务机关的报告或意见时才用“通知”。本文是答复下级税务机关请示事项(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),所以标题应改为《×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》。 2、主送机关不对。机关的内设股室不能为主送机关(除便函外); 3、正文开头应该引述下级机关请示日期、文号和引述请示的要求。 4、正文中不用写“修改后的实施方案附后”。也不必按“附件”标注《××县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》。因为它已在公文标题中写清楚“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”。 5、署时应用汉字小写全称年月日。 修改后的批复: ×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××县地方税务局: 你局《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》(×地税呈〔2006〕×号)收悉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省、市局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有关要求,经市局研究,同意你局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。在运行中有何问题,要及时向市局反馈。 二○○六年二月五日 (《应用写作》2006年第6期) (责任编辑:杨红星) |